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
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原博物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 |
学士学位审核程序 |
1.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学院按第四条的规定逐一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定,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复审;2.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审查汇总,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3.经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办理和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有关材料由教务处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