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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征兵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实行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适龄男青年都要自觉依法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兵役机关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兵役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征〔2017〕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兵役登记时间、方式:2017年1月10日至6月30日,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具体参看附件2。
2.兵役登记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报报名应征。
3.兵役登记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于2017年6月10日以学院为单位分别交至学工部和研工部,再统一交学校武装部留存。请各学院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兵役登记工作汇总表》(附件4),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电子档回复至工作平台(纸质档一并交来)。
4.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的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3),广泛宣传动员,作好适龄男性青年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达到100%;应征报名达到所在学院男生总人数的5%。
联系人: 王泽林65362732,13883869666 蒋 霞 65910052 万 伦 13883845456
武装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8日
1.关于印发《重庆市兵役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征〔2017〕 3号)
2.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说明
3.兵役登记政策解读
4.《重庆师范大学兵役登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