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
关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艺术硕士备案招生的音乐、舞蹈、广播电视三个领域专项评估材料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的,可于5月25日之前向学校研究生院培养科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曾庆芳 贾雪玲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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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1
附件:艺术硕士专项评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