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2018〕18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届重庆师范大学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及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
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57号)有关规定,我校评选2018届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以及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评选办法依据最新修订的《重庆师范大学优秀(优良)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文件精神(附件6)。校级优秀和优良毕业生分别按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和15%的比例分配。
二、各培养单位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
三、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测评,使评选过程成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请各学院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装订),于4月11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217A室。
五、请拟推重庆市优秀的毕业生于4月12日抽签做3分钟陈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将成立专家组,依据学院申报内容和研究生现场答辩环节择优推荐。
附件:1.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
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2.重庆师范大学优秀(良)毕业生推荐名单
3.重庆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4.重庆师范大学优良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5.重庆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登记表
6.重庆师范大学优秀(优良)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8日
www.3659.com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