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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研〔2018〕21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填写《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1.请组织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毕业登记表》。该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分类别下载。
2.请指导研究生按照《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的填写说明和要求,认真填写该表,“本人签字”一栏须研究生本人手写。
3.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须完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各相应栏目,并签字、盖章。
4.《研究生毕业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要求一式两份,一份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档案馆。
二、整理其他毕业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学号顺序,分类整理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相关归档材料,具体如下:
1.学术型研究生须提交《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中期考核表》、《学术活动考核表》、《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登记表》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等5类材料。
2.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提交《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实践考核表》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等3类材料。
三、材料提交的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归档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对照培养方案,检查核实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成绩及学分,若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将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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