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2018〕27号 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我校启动重庆市和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按推荐顺序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三)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三、资助金额 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总金额为0.75万元,其中:市财政资助0.5万元,学校按1:0.5配套资助。 四、申报材料 请各院于5月17日16:00前报送《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写,并将纸质版交至217A室,电子版提交邮箱3149755164@qq.com。一经报送,题目等均不得修改。 五、校级创新项目 经市教委批准立项后,学校将在其余申报的项目中择优确定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六、其它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按照市教委制订的《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见附件3)执行。 联系电话:65910996。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日
www.3659.com 2018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