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发〔2018〕25号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渝教研〔2014〕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学校正式启动今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 2016年立项的市、校级项目,以及2017年立项的市、校级研究时间为一年的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递交材料 项目组于5月7日16:00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附件1)、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制作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院217A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149755164@qq.com。 (二)研究生院初审 研究生院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除审查通过免予参加验收结题的项目外(免予参加验收结题条件见立项协议书,填写的表格按照《结题验收表》中的填表说明),其余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结题验收工作。 (三)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聘请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专家评审程序如下: 1.专家组根据各个项目组提交的材料,参照申请书和立项协议书的内容,结合成果内容,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2.专家组根据材料对不能确认能否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组织负责人于5月10日15:00在研究生院214室参加会议答辩,工作步骤如下: (1)项目主持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汇报时间为5分钟。 (2)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3)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验收意见。 三、结果处理 专家组提出较大质疑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研究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2018届毕业研究生主持的项目可直接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宋宁 联系电话:65910996
www.3659.com
2018年4月26日